采购代理机构主要存在哪些违规情形呢?天津市财政局2023年11月23日发布了《政府采购违法问题案例》,其中涉及采购代理机构的主要有5类违法情形、10种具体表现,包括采购程序组织不规范;违规干预评审;开标、评审现场未全程录音录像或录音录像资料保存不完整;未依法履行质疑答复责任;采购活动中违规收费等。
未全程录音录像,资料保存不完整
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相关人员介绍,不少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未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或者监控录像不清晰、不完整,无法准确还原评审现场的情形。还有的采购代理机构未将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予以妥善保管,无法追溯查看收听。
例如,财政部门对某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中涉嫌违法的情形进行调查时,需调阅查看评审现场录音录像资料,但该代理机构提供的监控录像不清晰、不完整,无法准确还原评审现场情形。财政部门依法追究了该代理机构“未按规定对开标、评标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的法律责任。
未尽到质疑答复责任,答非所问
接受采购人委托在授权范围内做出质疑答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重要工作。然而,面对供应商的质疑,不少采购代理机构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主要具体表现在:以各种理由拒不接收供应商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质疑函;接收质疑函后超过法定期限不予答复;针对质疑问题未尽到核实义务,答复内容与事实明显不符或者“答非所问”。
某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质疑函邮寄地址邮寄了质疑函,但2次邮寄均被退回,邮局称该地址无法送达。该供应商遂派工作人员前往上述地址现场提交质疑函,但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以无授权为由,拒不接受质疑函。该供应商又按照该代理机构要求发送投标文件电子版的邮箱地址发送了质疑函,该代理机构未予以答复。于是该供应商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财政部门经核实后责令该代理机构接收供应商的质疑函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还有一个案例,某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函后,直接答复“你公司的质疑事项不成立。”无任何事实描述和说理过程,未体现其履行了对质疑理由予以核实的法定义务。
采购文件售价过高,未及时退还保证金
采购文件售价过高、对电子采购文件收费、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等,这些也是采购代理机构的一些违规操作。
某采购代理机构在销售某项目招标文件时,仅70页的采购文件收取费用500元,被供应商举报且无法合理说明成本构成,违反了采购文件售价应当按照弥补制作成本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
根据供应商举报,财政部门查实,某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提供电子采购文件时,收取了每套500元的费用,违反了电子采购文件应当免费提供的规定。
某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时,未按照法定时限退还未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且在供应商询问时态度强硬。财政部门查实后,及时对该代理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该代理机构限时退还保证金及利息。